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對符合要求的馬德里申請在國際注冊簿上進行登記,同時向申請人頒發《國際注冊證》并通知各指定締約方的商標主管機關。
《國際注冊證》的內容包括該馬德里申請的所有信息,如國際注冊日,國際注冊到期日期,注冊人信息,商標,指定商品/服務,以及依據協定或議定書所指定的締約方等。
《國際注冊證》表示該馬德里申請已在國際注冊簿上登記,并不代表在各指定締約方已注冊成功。各指定締約方的商標主管機關在收到國際局通知之后,將會依據本國商標法律規定進行審查,核準注冊或駁回申請都會在駁回期限內向國際局發相應通知,由國際局登記后轉發申請人。
答:駁回期限從國際局通知日期(Date of notification)開始計算。原屬局為純議定書締約方指定中國的領土延伸申請,駁回期限為通知日期起18個月;原屬局為純協定締約方和同屬協定和議定書締約方指定中國的領土延伸申請,駁回期限為通知日期起12個月。
通知日期在ROMARIN中顯示為Date of recording (date of notification from which the time limit to notify the refusal starts)。